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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无奇四公主(清穿)番外现代

作者:银河灿烂更新时间:2025-06-23 02:35:29

(预收《民国大饭店》《小我十七岁的皇帝》求收藏)【本文文案】清穿,但是穿成康熙平平无奇的四女儿。作为没娘没后台的小可怜,暮雪喜提抚蒙名额,和亲漠北。出宫拜别之时,康熙打量暮雪一眼,暗自叹息:这个女儿生得一副柔柔弱弱模样,不知能在草原上熬多久。三年过去,暮雪活得好好的。十年过去,漠北百姓众口交赞“海蚌公主”(摄政公主)。二十年过去,“四公主千岁千千岁碑”树立在草原上。暮雪: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种田经商小天才罢了。【本文提示】*女主有成长线,并非一出场就是满级。剧情日常流*有cp,公主x草原小郡王,先婚后爱*非正史,情节虚拟,清穿时空的故事【预收文1:民国大饭店】董清竹是在一个阴雨天回到上海滩的。两个年幼女儿,一口小皮箱,就是她的全部。“好好的督军太太不当,脑子瓦特了!非要离婚,有的是苦头吃!”弄堂的邻居窃窃私语,小孩也有样学样,骂董家女儿是“爹不要的野种”。董清竹挽起衣袖,一家一家打上门去。“册那当老娘死脱啦,欺负我屋里小囡。过两日我就发迹了,住公寓吃洋酒,你就只好亭子间穷一世人!”她没有讲大话。从街边的一个炒锅开始,她开起了整个上海滩最好的大饭店。颠沛流离的岁月,幸好还有食物暖人心。【预收文2:小我十七岁的皇帝】天子北狩为人所擒,兵围京城,大明江山岌岌可危。万贞儿奉太后之命,去照顾前途未卜的小太子。那时她从不曾想过,这个小她十七岁的孩子,有朝一日,会将她引到一条保母不似保母,妻子不似妻子的道路上去。【完结文】明宫小食光(唯一坚守一夫一妻的明朝帝后)美人小吃店(姐妹们的小吃店发扬光大)她的1979(年代文大湾区经商女主)橘色盛夏(校园,男治愈女) 平平无奇四公主(清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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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无奇四公主(清穿)番外现代》第149章结局

、宜妃等人,今日不必再去,因此时间不慌不忙。 暮雪换上方便行动的骑装, 侍女们将窗户推开,茫茫雾气。 “今天偏巧赶上大雾。”伍嬷嬷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散去。” 暮雪偏过头望了一眼,果然雾气很浓, 天色尚未大亮,庭院里忙碌打点行装的人须得打着灯笼才好看清。 “没事, 雾总会散的,”暮雪微微的笑起来, “雾散之后,应该是个艳阳天呢。” 她走进这雾气之中, 到了公主府府门,却见着许多贴着不一样贴纸的灯笼, 贴着“雍”“恒”字样。 两匹锦鞍壮马前,四阿哥和五阿哥正在说话,瞥见她来, 五阿哥笑着往前跨两步:“我和四哥送你一程。” 暮雪笑了:“这一截路走了也不止一回了,我也不小了,何苦劳累雍亲王和恒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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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