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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爱不爱你一试便知

作者:一罐冰可乐更新时间:2025-08-29 05:00:07

【正文不是第一人称】很会撒娇卖乖心理脆弱敏感的痴情甜心弟弟攻x封建大家长控制欲强的上位者哥哥受——我在幼时遇见了一个陌生人,初次见面,他就帮我脱离了亲人的虐待,于是我视他为我唯一的救命稻草,努力的抓紧他,亲呢的喊他哥哥。他也如我所愿,带我离开了那个贫困潦倒的家,将我当做亲弟弟来抚养,给了我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但我却不知感恩的疯狂迷恋他,我知道他一向宠爱我,于是我在我十八岁那年,强迫性的跟他发生了关系,从此开启了我长达七年的追求。我用自己威胁他跟我接吻、上、床,他恼怒,但又拿我没有任何办法,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伤害自己,于是我们就这样不清不白的下去。但他从来没有接受过我的爱意,他说你还小,他说你清醒一点,他说我对你从来没有爱情,他说我永远都是你哥哥。终于,在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我突然想通了,我如他所愿,清醒的远离他,清醒的放弃他,决定我们之间只做一对普通的兄弟。但是他却发了疯,天南海北的找我,质问我是不是长大了,想要跟他断绝关系……拜托,我亲爱的哥哥,我早就成年了,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断绝关系,我只是想让我们之间恢复正常的兄弟关系而已。*前期攻追受,后期受追攻,结局he,无任何血缘关系注意:攻和受的追人方式、两人之间的相处跟正常人不一样!攻前期的追完全不卑微,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他是恃宠而骄、擅长蹬鼻子上脸、很会撒娇卖乖、心理脆弱敏感、别人一真发脾气他就默默走远的那种性格,他的追不是大众意义上的追,也不是一味的舔,受不可能不爱他,请不要说他舔狗,谢谢。而受后期的追应该不算是火葬场……攻和受只是需要分开一段时间来看清自己、解决问题,然后在合理的he。 老公不爱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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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爱不爱你一试便知》第52章结局

大大小小的摩擦,因此感情也需要经营,生活也需要时不时的维缮。 但温迟栖和江远鹤对彼此过于熟悉,他们在还没确定爱情之前,就已经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数年,他们很少吵架,他们的爱情也不需要特意经营,他们在一起后只剩下甜蜜与欢笑。 风轻轻的吹散了时间,很快就来到了温迟栖被江远鹤求婚那天,自从上次看完烟花后,温迟栖就一直在期待着这天的到来。 他不喜欢随意的求婚,也不喜欢对方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求婚。 温迟栖认为求婚需要双方都知晓下的情况在求,因为被求婚者也需要做准备,他不想在生命中重要的时刻留下一个不完美的形象。 因为温迟栖的心理,所以江远鹤并没有对温迟栖隐瞒他要求婚的事情,他只隐瞒了求婚地点和求婚戒指,而温迟栖也为江远鹤准备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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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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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