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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大佬的娇娇玫瑰 by喜水木

作者:喜水木更新时间:2025-06-23 08:31:34

沈娇是个双腿残疾的废物,取了个女生的名字,留着长发,就连那张脸,好看得越发雌雄莫辨。他像一株开到荼蘼的玫瑰,花期越长,死气就越重。终于,他的亲妹妹忍不住用厌恶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滚出她家。他的母亲说,“沈娇,你二十一了,沈家养了你这么久,你该自己生活了。”于是,他连人带轮椅被扔到大街上。*陆庭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年纪轻轻成为陆家的掌权者,是外人眼里不折不扣的疯子。回国第一天,他参加外祖母的寿宴,对外和蔼的老人面色阴沉的将他赶了出来,昂贵的礼物被扔到垃圾桶里。大雨滂沱,他在雨幕里遇见沈娇。青年坐在轮椅上,浑身湿漉漉。只有那张脸,好看得像底下爬出来的艳鬼。高大的男人撑着伞在他面前微微弯下腰。“你要跟我走吗?”沈娇抬头,撞进一双灰蓝色的眸子。大雨倾盆,他的世界在大雨里覆没,只有陌生的男人朝他伸出手。于是他自暴自弃的将手放在他掌心。*沈家的生意一落千丈,沈秋禾打通关系,求到了陆庭面前。那个高不可攀的陆家家主,此刻却心甘情愿的俯下身,单膝跪在地上,昂贵的西裤染上泥土,冷峻的脸上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厨房里煨了汤,娇娇,再喝一点好不好?”恍惚间,她看见那个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儿子从他怀里抬头。 豪门大佬的娇娇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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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大佬的娇娇玫瑰 by喜水木》终章

意的挥洒,白色的小猫变成了大猫,在草地里翻滚, 浅粉色的樱花被风带着晃晃悠悠的从敞开的窗户飘进来, 落在桌子上, 被一只修长的手捡走。 许芮把手里的卷子一翻, 合上笔帽, “保持这个水平不要掉以轻心,A大应该能稳了。” 沈娇手里捏着花, 闻言露出一个笑来,“真的吗?” “我骗你做甚?” 许芮站起来,在阳光下伸了个懒腰, “辛苦了这么多天, 看你表现好, 给你放个假吧。” 她伸手指了指等在门外面的男人,“学习虽然很重要, 但对象也很重要,不要厚此薄彼哦。” “我们不是……”面对她的调侃,青年涨红着脸,“我们是下午有事要做。” “比如……”许芮道,“去约会?” “不是, 是去剪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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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