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青云碎月更新时间:2025-06-27 11:27:22
宗聿戎马一生,战功赫赫,却被亲信出卖,死于小人之手,悬尸城楼。昔日把酒言欢之辈不敢出面讨回他的尸骨,反倒是被他冷落多年的王妃纵马扬枪,杀入敌营抢回他的尸身。重来一世,宗聿回到抗旨不婚这天,心中的血腥味还没有散去,他接过皇帝给的圣旨,道了一声:“我娶!”前朝动荡,外戚专权,皇上赐的这桩婚事在明眼人的眼里就是一场政治博弈。用太后的母家牵制手握兵权的亲王。江家不愿意嫡女受委屈,送给宗聿的是养在外面的庶女。庶女体弱多病,一步三喘,是个哑巴,随时都可能噶了。外面的人听闻此事,一个个乐的不行,都等着看宗聿的笑话,猜测王妃什么时候会死。宗聿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知道他的王妃有多好。 替嫁王妃揣崽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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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宗咏却是没有一点风声,等大家知道, 事情已成定局。 前朝因为这件事吵起来, 都在诧异为什么会定宗咏。就算要联姻,也该是宗微去, 宗熠没有过多解释, 他知道江瑾年为什么选宗咏, 他和曲落尘的感情是其一,其二便是他的母族始终是个隐患。 宗咏不想被他们束缚, 离开是个不错的选择。 联姻之事大局已定, 前朝的争论改变不了什么, 宗咏谢恩后, 见过一次宗聿和江瑾年,之后就一直在家里准备离开要带的东西。 对于那个不曾见过的大祭司, 他从头到尾没有问过半句,好似对方是老是少,是丑是美都和他没关系。 宗微自知坑了自己的哥哥, 开库房给他选了很多东西, 私底下还找宗聿问过, 确定宗咏过去不会被欺负后,她才稍稍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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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预售时间27日1900,详情请关注微博暮暮沉霜变成拥有毛绒尾巴的半妖是什么体验?你看这漫天飞舞的雪花,浪漫吗?好看吗?那都是我掉的毛。穿成一个位于物种歧视链底层的半妖,俞幼悠一开始以为自己要经历人族和妖族间的艰难抉择,参与两族的斗争厮杀,最后一统修真界结果都没有。在这个过于沙雕的修真界,她只见识到了沙雕这个物种的多样性。比如热心提议她把尾巴盘腰上的天才丹修,比如为了骗吃骗喝不惜装猫的神兽,再比如执着于给幼崽舔毛的妖皇算了,这倒霉修真界谁爱执掌谁去吧。ps作者不会写文案,正文精彩与否可在评论区询问其他读者。评论请随意,看文嘛开心就完事了。主大女主沙雕热血升级,感情戏很少,cp是大尾巴X秃尾巴,两只毛绒绒。(下一本预收求点进专栏收藏)↓飞升到了魔法界作为天剑门最强的太上长老,黎露晞飞升那日引来的雷劫声势前所未有的大。大到什么地步?这道雷劫真做到了一人得道全家升天,它把整个天剑门连人带山都劈到了异界!一睁眼,上至沉迷写龙傲天话本的掌门,下至精通搓麻将的扫地大爷,大家都傻眼了。为什么山门下排了一溜妖怪,他们还说要参加什么魔法师入学考试,想要拜入山门学习法术?黎露晞拍桌而起收!我们要在异界普及修真素质教育!*大陆最有名的魔法学院终于又开始招生。龙族的继承人,狮族的小公爵,人鱼族的王子,都奔赴而来,紧张且期待地站在那座奇怪的山门下,等着魔法师骑着扫把来接他们。然后,他们就看见一个老头提着扫把慢悠悠走下来,尖叫后反手拔出一剑他踩着一把剑,上天了。众人!!!原来现在的魔法师都要魔武双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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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