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干干净净,一条信息也没有。 梁时失望地嘟了嘟嘴。 这时候,酒吧里又进来一群人,高声谈论着一些提名的作品和情节,显然是刚参加完电影节的宾客。 他们中的一个年轻男人忽然脱离了队伍,穿过酒吧里密密麻麻的人,朝着吧台边的梁时走了过来。 他在梁时身前停下,竟然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高跟鞋。 “梁小姐,你刚刚的发言真的很棒。我能有这个荣幸,请你喝一杯吗?” 饶是梁时现在醉眼朦胧,也大概能猜到,自己这是被人搭讪了。 她努力掀了掀眼皮,想看清面前这人的模样,可实在醉得头晕眼花,视线分辨不清。 她还没组织好拒绝的词,就听到男子的身后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这个荣幸你恐怕没有。” 陈琛穿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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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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