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林微宜更新时间:2025-06-27 23:18:44
温颂自小在京区郁家长大,性情温和,习丹青水墨,写一手书法,是位不可多得的美人。传闻温颂的联姻对象是郁家纨绔洒脱的小少爷,大婚将至,小少爷桀骜放言:“等着吧,我才不会娶那个没人要的孤女。”温家没落,温颂也是靠郁老爷子当年接济才能到郁家有一席之地。一时,圈内都在等着看这位温婉美人的笑话,然而婚期当日,有人看见温家私房外,一辆黑色迈巴赫S650停在宅门前。车门半掩,身着旗袍婀娜多姿的女人坐于黑色西装的男人腿上,佳人娇软,被他揽腰吻得气喘。似察觉旁人视线,他偏头朝外看来,狭长清冷眼眸,分明是郁家那位深居简出、手握重权的郁家七爷——郁承礼。-谁也不知道那位矜贵少言的郁家叔叔怎么会接过侄儿的婚约,娶了那位没人要的温家孤女。京中只以为是郁承礼一时受美色蒙蔽。他们俩这门婚约大概是温颂主动攀附。直到名门盛宴,当红女星企图给温颂一点下马威吃,讥笑:“温家老早倒台,你什么身份也配跟我们同场聚会。”男人矜慢拿过外套披到温颂肩上,眼神淡漫,口吻却低沉而分量:“不知道,我的身份配不配?”此后,再无人在名利场上见到过那位女星,疑似被圈内大佬封杀。-温颂一直以为两人的婚姻只是各取所需,他帮她应付联姻,而她,只安心做好他的一位郁太太。是夜,温颂想同他说清这门婚事的实据,刚犹豫开口:“七叔……”话未落,下巴却被他指节轻轻抬起,郁承礼揽着她的腰把她抱到怀里,温声说:“颂颂,我不是说过,婚后要改口么。”“我不是你七叔,从来都不是。”她不会知道,人前光风霁月的郁家七爷对她辗转过多少日夜的偏执绮念。直到很久温颂看见两家一早的婚书上写着郁承礼三字。她才知,原来在他心头相思早已入骨。——“我只想让全世界知道她是属于我的。”偏执强势大佬×漂亮金丝雀 暗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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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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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名字叫神田花音,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高中生。直到我穿越成了封建家族的小姐,还有个白毛未婚夫!!!我拿到了这个世界的剧本,这是个有咒灵和咒术师的奇幻世界,我和我的家族正是在里面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但我的未婚夫赫赫有名,没错,就是未来成为最强咒术师辣个男人!看了看里面咒术师们悲惨的下场,我哆哆嗦嗦的抱紧了自己。绝对不要和他们扯上关系!可一不小心被家里人骗去了高专怎么办?!我惊掉了手中的瓜子为了不被牵扯进去,我开始伪装成傲慢刻薄的恶役大小姐。瞧不起任何人,但对白毛未婚夫十分谄媚的废物杂鱼。他最讨厌烂橘子了,只要被他退婚,我就可以跑路,和剧情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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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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