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Amgis更新时间:2025-06-23 14:52:40
现在是2014年,赫敏·格兰杰——魔法法律执行司副司长,参与过霍格沃兹大战,曾翻译如尼文版本的《诗翁彼豆故事集》,魔法部长的强有力竞争者,同年段最聪明的女巫,正为新的一天抖擞精神——“你说完了没有,”当事人格兰杰小姐正两手叉腰,无可奈何地站在壁炉旁,“如果还没有,我要先去部里了。”“还没有。但是我们可以一起去,”金发碧眼的捣蛋鬼笑嘻嘻地抓了一把飞路粉,抛进壁炉,“姨妈让我去检查你们办公室的信件收发器——我认为就是魔法传真机。”赫敏率先走入绿莹莹的炉火,在穿梭的过程中第无数次感叹,她到底为什么会选择罗塞塔·伊拉斯谟———众所周知的麻烦制造者。毕竟二年级赫敏的笔记被罗塞塔当成实验品,三年级她放走了巴克比克,四年级她炸翻火焰杯当选勇士,五年级她和魔法部明枪暗箭,六年级呢——赫敏的思绪停住,她到了办公室。罗塞塔嬉皮笑脸地同赫敏告别,她很清闲,霍格沃兹正在放假,而她是学校的老师。对于一个从小就被当危险品对待的人而言,现在的生活简直比美好还要更美好。她有一票朋友,有家人。还有家庭监护人,又名赫敏·格兰杰,又名她的女朋友。她是个问题人物吗?是的。而且这会造就更多问题,譬如六年级赫敏和她差点分道扬镳,而第七年她险些命丧黄泉。但是,她对格兰杰小姐总有一点了解,足以让她保全这段关系。那就是——赫敏·格兰杰无法抗拒解决问题和帮助别人的冲动,罗塞塔刚好是个大问题。*一切都属于J.K.Rowling,她才是仙女教母。 [HP]圣艾摩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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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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