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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文又说了一遍,声音还大了些,妞妞终于听清楚了。
她笑着说:“闽清文是吧!
没事了,你快走吧!”
同时,小巷外也响起了猫猫的喊声。
“妹,老妹,你在哪里?”
“这里!”
妞妞笑着应声,随后,猫猫就带着好几个警员顺着声音过来。
尽管知道妞妞的身手,也同样看到满地躺着的人,猫猫还是选择眼瞎看不见,关切的问妞妞,“没事吧!”
妞妞此时,立马变成了乖乖女,乖巧的摇头,像一朵优雅美丽的百合花,完全没了霸王花的样子。
没办法,近年她哥也不知道怎么地,话越来越多了,颇有变成话唠精的架势,为了不被念叨,妞妞只能装乖巧了。
去录好了口供,猫猫就带着妞妞回去了,完全没给闽清文一个眼神。
不过,随后,在猫猫不知道的情况下,闽清文居然借着救命之恩,和妞妞熟悉起来。
等再一次看见闽清文时,猫猫居然看见了他,把自己亲爱的妹妹,按在墙上qin。
猫猫此刻终于明白,他爸说的娇养的白菜被猪拱了,是什么意思了,也明白了,为什么这些年他爸会一直不待见小姑父了。
可猫猫一点都不想明白,虽然,他还是把闽清文揍了一遍,可最后,他亲爱的妹妹,还是被闽清文这臭小子拐到手了。
也幸好,这臭小子后面为了跟上妞妞的脚步,努力练武,人也勇敢了,和从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然,就是拼着得罪妹妹,做了棒打鸳鸯的坏人,猫猫也不会让两人在一起的。
就是,可恶的闽清文,在外面变成了小饿狼,回家面对妹妹却装小兔子,让妹妹护着他,连自己这个哥哥都要怼,气死他了。
早晚,他一定会让闽清文这小子好看。
只是,猫猫后面没想到,他居然也栽在了这种类型的女人手里,对外凶巴巴,对他怂兮兮,却把他吃的死死的,再也逃脱不了
。
——
六十年之后,发明了大量先进武qi,被国家当成大熊猫保护的文泽峰,在一个明媚的天气,缓缓沉睡,再也没有醒了过来。
随后,身为全国最大的连锁酒店掌权者,身价千亿的范明月哀莫大于心死,在一年后,也随着文泽峰脚步走了。
他们的孩子们全部悲痛欲绝,却衷心希望,父母下辈子,能继续在一起,继续这么恩爱!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的有些匆忙,不管有多少理由,还是再这里再说一句对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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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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