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6章(第1页)

付明哲:公司

7:你看一眼窗外

付明哲听话地转过去,明亮巨大的玻璃窗外,晴空万里,湛蓝的天空化作幕布,飞机划过的区域,留下蓄谋已久的清晰印迹。

——HappybirthdayMr.Fu

地面的行人仰头,笑着举起手机,异国他乡,无数个陌生人记录下林知行爱他的瞬间。

电话被秒接起,那头的林知行笑着重复:“生日快乐,明哲。”

付明哲在笑,良久,他意味深长地说:“我以为会写‘marryme.Mr.Fu’。”

“可我以为求婚是付老师的任务。”

林知行似笑非笑。

“嗯?”

付明哲疑惑的字眼里,满是一种试探。

“嗯?”

林知行学他的语气,气氛似探戈,你来我往,暧昧拉扯。

...

半个月后,付明哲行程安排稍松了些,和林知行去了几个国家玩,最后落地希腊。

住所是栋别墅,陈设白蓝相间,和天空海水交相辉印,坐在院内的泳池边,爱琴海占据了所有视线。

当地的景观,两人学生时代都参观过,所以那几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别墅里,偶尔牵手出去,找条高处的街道看日落时辉映的悬崖峭壁。

回程前的最后一天,林知行他们出门,碰见有人举行婚礼,牧师宣布仪式结束,新人热情邀请送上祝福的游客坐下小酌一杯。

考虑到付明哲不胜酒力,而这边的葡萄酒有些后劲十足,林知行不敢轻易让他尝试。

不过回去路上,林知行望着远处的海面,似很随意地问:“我以为这趟旅程你会求婚。”

“所以你准备好了?”

“什么?”

“准备好了永远和我在一起?”

“当然。”

林知行倏然靠近,目光流转勾人,耳语道,“我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

“我想说我也时刻准备着。”

付明哲出门穿着休闲短裤,他手伸进裤子口袋,摸出来一个绒布抽绳袋,从中倒出一枚戒指,“在你消除顾虑的那一刻就向你求婚。”

“知行,你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林知行望着那枚戒指,手指因紧张而颤抖,却仍无法克制住伸出无名指的冲动。

爱琴海面折射出闪耀的光芒,曾经那首戛然而止的半截诗被再度续上。

林知行说好。

诗尾划上了句号。

--------------------

大家想看的那些甜甜的日常,基本在他俩破镜前就已经写过了,再写一遍的话可能会重复。

大纲原定是22万字,但是我实在太啰嗦了,一直啰里八嗦到现在。

最后感谢每一位读到这里的读者,下个故事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