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三来喜更新时间:2026-04-22 00:59:27
隔壁预收《六零港岛大作家》、《六零攀高枝儿》求收藏~本文文案:前世,沈知薇是一名小导演,空有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一转眼来到八十年代,华国影视刚刚兴起的时期。最重要的是她还有个煤老板的丈夫,什么都不多就钱多。按后世的说法,煤老板投资的时期是华国影视最繁荣的时期,而且事少钱多。所以老公,给钱!投资!她要拍电视拍电影!她要成立男团女团!她要开公司!1985年,执导的首部爽剧收视破45%,横扫苦情剧市场。1987年,拍的电影斩获金熊奖,她成为华国首位获此殊荣的导演。同年,影视公司挂牌成立,未来华国乃至亚洲最大影视公司正式建立。1988,旗下女演员摘下影后桂冠,开启公司输出影帝影后的黄金时代。1990年,一代偶像男团横空出世,掀起全国乃至全亚洲的偶像狂潮,内地偶像工业自此提前起飞!食用指南:1.平行时空,架空。2.偏事业线。————隔壁预收《六零港岛大作家》求收藏~一觉醒来,钟若颖成了港岛的一个小靓妹。烂赌的爸病弱的妈,打架的弟叛逆的妹,家徒四壁的家以及无助的她。一家五口挤在四十来平方米的家,吃喝拉撒都在这鸽子屋里完成。此时六十年代的港岛,正是文化百花齐放的时期,各种类型的小说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钟若颖咬咬牙重新拿起她的笔,誓要写出个天崩地裂来。不过一开始投稿被骂是狗屎,当厕纸都不如。之后全岛出版社争着出版她的书。有人骂她只会写狗血小说后来捧着她的严肃文学哭得稀里哗啦。有人说她的小说走不出华国后来国内外物理学家争着要和她讨论宇宙奥秘。他们叫她言情天后,人性解剖师,科幻文学的巨石。————隔壁预收《六零攀高枝儿》姜如棠,弄三里胡同最扎眼的一枝花。大姐勤快,二姐能干,三姐聪明——她呢,只有这张脸。她爱美,瞧不上胡同里那些木讷又寒酸的男孩;她爱美,不愿陷进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子里;她爱美,十八岁的姜如棠,一心只想攀个高枝儿,风风光光过一生。直到那天,她从窗口望出去,一辆小轿车在隔壁四合院门外。走下来的男生清俊、挺拔,浑身上下透着两个字:有钱!姜如棠心动了。她决定,就是他了。*可顾淮这块骨头,比想象中难啃。任她百般撩拨,他自岿然不动。姜如棠咬咬牙:行,啃不下这骨头她决定换一根啃。她转身就锁定下一个目标。那晚,她与新目标花前月下回来,刚走进房间一道滚烫的身躯猛地将她压倒在床,灼热的呼吸喷在耳畔。顾淮一手死死捂着她的嘴,牙齿狠狠碾过她脆弱的脖颈,声音喑哑,浸透了压抑的疯狂:“姜如棠,谁准你换高枝的?” 八十年代影视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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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五年的神秘组织‘审判者’突然出现在边陲小城。一月之内连续作案五起,轰动全国,当地警方迟迟无法侦破,上报至刑侦局。刑侦总局从全国各地抽调精锐警员,组成临时小组参与案件侦查。陆长风便是其中之一。耗时一个半月,案件得以侦破。临时小组解散,陆长风回到春城警局恢复工作。半年后,春城市局收到一封调职信。陆长风调职燕城刑侦总局,成为刑事侦查处下重案第九调查组的副组长。正式参与‘审判者’这个神秘组织的调查。陆长风新搭档岳方霖,也是半年前边陲小城临时小组的组长。正是他钦点陆长风为自己的搭档。●陆长风官配井玏。...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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