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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齐盛当然还想再年轻一回,还想和年轻的女孩子谈一场纯真的恋爱。
当她听到安宁用淫骚的声音跟他提出这么纯情的要求时,齐盛可就亢奋到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什么羞耻心,伦理心,那些东西齐盛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齐盛从昨天跟安宁做了一次的时候已经想要独占安宁了,既然没办法独占安宁的身体,那就独占安宁的心。
现在的他特别清楚,安宁的心压根就不在儿子的身上,儿子只是用了手段胁迫安宁留在身边。
儿子喜欢安宁的纯真,想把这份纯真留住。
安宁的心也不属于曹金,安宁只是觉得曹金跟她是同一个世界的人罢了。
现在曹金不在了,安宁的心也就空了。
当安宁知道曹金的真实身份之后,知道曹金和她也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之后,安宁更不可能把心交给曹金。
那么现在唯一能虏获安宁心的人就只有自己了,这颗纯真无比的心,自己可以拥有了,以公公的身份占有她的身体,占有她的心,只把齐太太这个身份留给儿子,这很公平啊!
“我想啊,当然想了,你要吗?你要我给你,我给你。”
齐盛情绪癫狂的说着,他要安宁的身体,他想无数次的去操安宁泛滥着淫水的骚逼,更想占有安宁的心,让安宁的身体和心都属于他。
即便不是独占的享有,但也算是拥有了全部。
这个想法让他异常的亢奋,他加速摩擦安宁的阴蒂,还用手指往里面滑,撬开了阴唇,在肉缝里摩擦软肉。
安宁已经被他按得爽上了天,淫水一波一波的流出来,不仅抵着洞口的内裤布料被打湿了,就连阴唇和肉缝里都是滑滑的淫水黏液。
“我们家的小骚货,流了这么多水出来,黏黏滑滑的,爸爸摸起来还真是兴奋啊!”
热乎乎的淫水被手指刮来挂去,齐盛满眼都是癫狂的眼神。
他好像插进去,用自己的肉棒好好的插这骚逼,可是还行,他有更有趣的想法。
安宁的阴蒂没了挤压物,她顿时感觉到寂寞。
特别是阴唇和肉缝里的软肉会被齐盛轻轻的刮来刮去,让她痒到不行,都想自己用手去摸了。
自己摸,可能都不会这么难受。
安宁娇喘的说:“老公既然知道小骚货留了这么多水,就该知道知道小骚货有多想要你的肉棒插进来。
老公还在干什么?不想插人家了吗?要是你不想插人家,人家就自己插了。
等会儿你肉棒肿的难受,可别求我把骚逼借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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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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